2006年海盐县选拨部分高校毕业生到行政村工作
招 聘 通 告
根据《海盐县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盐委办[2006]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高校毕业生到行政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对象
招聘计划:10名。
招聘对象:海盐生源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基层工作。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
2、笔试。笔试内容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含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门课,考试采用闭卷方式,两门考试成绩相加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时间:2006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11月9日工作时间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武原镇绮园路66号)领取,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面试。笔试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总成绩除以考试科目门数再乘以50%与面试成绩乘以50%之和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办法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盐人才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聘用通知书》,确定聘用后的岗位安排,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分配,并按盐委办[2006]86号文件规定及相关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1、报名时间:2006年11月5日8:30—17: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海盐县人力资源市场(武原镇绮园路66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
3、报名手续:报考者持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公安部门生源地户籍证明、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报名时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同时缴纳考务费80元。
六、其它事项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研究确定。本次招聘的“招聘通告”、考生成绩、聘用结果等都将在海盐人才网(www.hyrcsc.com.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咨询电话:0573—6110175 6110046
中共海盐县委组织部 海盐县人事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