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2007年招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批准,现将建德市2007年招考录用公务员(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下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市计划招考录用公务员26名(其中市法院2名、检察院3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2名)。具体招考单位、职位和计划数详见网络公告。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
1、市级和乡镇机关(单位)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1)2007年建德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建德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以
2、法院、检察院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1))2007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2007年在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的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3)全国部分重点院校设置法律专业的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4)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建德市行政区域内现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2周年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到
硕士以上研究生应于
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2005年、2006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认定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留学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本人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7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还须具备各招考单位、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与资格条件。年龄18至3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