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6-11-08 21:47

         2007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了优化公务员(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下同)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满足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07年我市计划招考录用545名公务员(其中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对象

1、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机关面向2007年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温州户籍的社会人员招考(以20061119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0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

2、市辖区(含鹿城、龙湾、瓯海,下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2007年市辖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市辖区户籍的社会人员招考;各县(市)乡镇(街道)机关面向2007年本县(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县(市)户籍的社会人员招考。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07831前毕业的应届生)和法医专业考生报考不受区域限制。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职务满2周年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到20061231止),属于组织招聘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由组织委派到农村担任上述职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具体招考对象详见招考录用计划。

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2005年、2006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资格复审前,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本人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经考试、体检、考察,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7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072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其中,面向村干部选拔录用乡镇公务员的,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可报考。

6、年龄在1835周岁(1970111919881119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检察、法院系统人民警察(以下统称人民警察)的,年龄在1830周岁(1975111919881119期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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