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虞市委组织部 上虞市人事局
2007年上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安排,中共上虞市委组织部、上虞市人事局将组织实施2007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7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36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26名;乡镇机关招考10名(含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2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
1、2007年上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上虞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6年11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07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现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务满2周年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到2006年12月31日止),属于组织招聘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由组织委派到农村担任上述职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2005年、2006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面试资格复审前,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本人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7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07年2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0年11月19日至1988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2、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专业(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乡镇公务员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