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6-11-09 22:30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嘉兴市人事局

2007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工作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组织实施2007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7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225名,其中:市级机关及所辖单位24名、南湖区11名、秀洲区20名、嘉善县39名、平湖市34名、海盐县20名、海宁市44名、桐乡市33名[县(市、区)计划中,含15名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的范围和对象:(1)2007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2007年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3)嘉兴市行政区域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6年11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07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范围和对象为: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职务满2周年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到2006年12月31日止),属于组织招聘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由组织委派到农村担任上述职务的人员除外。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考对象(除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对象外),在全市各级机关均可报名。

公务员和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2005年、2006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面试资格复审前,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本人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7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07年2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0年11月19日至1988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的,年龄18至30周岁(1975年11月19日至1988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专业(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面向村干部选拔录用乡镇公务员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3、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乡镇公务员的,要求在任职期间本村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本人未受过任何处分。

4、报考人民警察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8以上;体能测评总分须达到180分以上。

5、部分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6年12月31日前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作及农村、城市社区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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