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杭州市报考公务员资格审查办法
杭州市2008年继续实行按职位招考公务员的方式,对考生报名资格按以下办法进行审查:
一、对报考职位有明确专业要求的,按照招考职位所要求的报考专业进行资格审查。
二、对报考职位所学专业要求为文秘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管理类、财会类的,可参照省级机关的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进行审查。
1、报考职位所学专业要求为文秘(中文、新闻)类的,分别按以下类别进行审查:
哲学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社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共党史;
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
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
教育学类:教育学、人文教育、科学教育;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广告学、媒体创意;
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等。
其他专业的人员,在市(地)以上报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过两篇以上体现文秘写作能力作品(每篇不少于1000字,科技类论文除外)的,可以报考。
2、报考职位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法律类的,分别按以下类别进行审查: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除外)。
3、报考职位所学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类的,可分别对照以下类别进行审查: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
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等;
4、报考职位所学专业要求为经济管理类的,分别按以下类别进行审查:
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
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劳动经济、运输经济、国际商务、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可报考。
对报考职位所学专业要求为上述五类以外的,由市级各招考单位和各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按招考职位要求研究确定具体专业范围,按确定的专业范围进行审查,并具体负责解释。
三、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报名时须在工作简历栏详细填报工作经历,不满规定工作经历年限的,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四、在读的非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
二OO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