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2008年江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了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满足本市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浙江省、衢州市关于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08年江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计划
2008年江山市党政机关计划考试录用35名公务员(含省垂直管理11名),具体详见附件。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2008年衢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衢州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以
(2)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放宽到浙江省生源和在浙普通高校外省生源;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
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2005年至2007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面试资格复审前,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本人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8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江山市人民法院机关法律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要求男性身高
具体学历、资格条件等须符合用人单位招考职位所需的要求。
三、 招考程序
全省均采取网络报名及缴费确认。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
网址:http:// gwy.zjrs.gov.cn(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我市组织人事部门暂不作资格初审。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
(二)资格初审
时间:
由我市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
(四)上传照片及缴费确认
时间:
1、考生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http:// gwy.zjrs.gov.cn)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
2、考生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6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1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3、工作人员对上传的照片在半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考生可上网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者应及时对照片格式及大小作调整后再次上传;
4、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并在该网站查询是否成功。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我市组织人事部门按招考职位计划数在上线入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上线入围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入围人数参加面试,并在江山信息网和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面试前,我市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参加面试的人员还要进行体能测评。证件(证明)不全或网上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资格复审不合格。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由我市组织人事部门在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合格者全部参加体检),招考职位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江山信息网和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其中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核不合格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江山信息网和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考核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浙人干〔1996〕95号);公安系统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工作按《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有关规定执行。如在考察工作实施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公务员录用考察(核)和政审的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我市组织人事部门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山信息网和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未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未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报考人员必须在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5、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
7、对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按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指标,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8、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9、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7日内向组织人事部门反映。
10、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组织人事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省政策咨询电话:0571-87053061;
衢州市政策咨询电话:0570-3071023、3083309;
江山市政策咨询电话:0570-4964080(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干部科)、4024720(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