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龙游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7-11-08 00:21
 

中共龙游县委组织部 龙游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2008年龙游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县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公〔2007〕2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8年我县机关计划考试录用28名公务员(含垂直管理7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本市生源的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7年11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放宽到浙江省生源和在浙普通高校外省生源。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08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面向全国可不受户籍的限制。

公务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2005年至2007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面试资格复审前,报考检察院机关检察官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本人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8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08年2月2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71年11月4日至1989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2、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司法警察的,均为男性,要求身高1.68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6年11月4日至1989年11月4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5以上。

具体学历、资格条件等须符合用人单位招考职位所需的要求。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缴费确认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07年11月5日0:00--11月12日24:00。

网址:http:// gwy.zjrs.gov.cn(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组织人事部门暂不作资格初审。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11月9日、11月13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11月8日、11月12日24:00全省各专业(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07年11月13日0:00--11月15日24:00。

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07年11月16日0:00--11月18日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9日12:00。

4、上传照片及缴费确认

时间:2007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8日16:00。

①考生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

②考生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6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1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③工作人员对上传的照片在半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考生可上网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者应及时对照片格式及大小作调整后再次上传。

④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并在该网站查询是否成功。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7年12月23日0:00-- 12月29日24: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07年12月30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组织人事部门按招考职位计划数在上线入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上线入围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入围人数参加面试,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一寸免冠近照3张;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一寸免冠近照3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网上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司法警察职位面试合格者全部参加体检),招考职位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要求身高1.68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5以上。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核不合格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考核工作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执行。如在考核工作实施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公务员录用考察(核)和政审的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录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5日--11月12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为准。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5、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11月27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351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

   7、 对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按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指标,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检察院招考检察官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按招考职位计划数2倍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指标,报名人数少于2人的不予开考。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9、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7日内向组织人事部门反映。

10、政策咨询电话:0570-7012652。

附:

1、龙游县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

2、2008年龙游县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相近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中共龙游县委组织部        龙游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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