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东阳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08年东阳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实行按职位招考的方式。相关专业的资格审查办法如下: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考“法律”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二、检察院招考“检察官”专业(职位):
报考人员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可以报考。
三、人民法院招考“财会”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
四、人民法院招考“ 计算机”专业(职位),所学为以下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
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等。
五、人民检察院、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考“文秘”专业(职位),所学为以下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中文、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
六、地方税务局招考“税务”专业(职位),所学为以下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财政、税收、会计、财务管理。
七、乡镇机关招考“水利”专业(职位),所学为以下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水利: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八、乡镇机关招考“规划”专业(职位),所学为以下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城市规划、园林设计、园林绿化、给排水、市政工程。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东阳市委组织部 东阳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0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