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金华市婺城区考试录用公务员
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08年金华市婺城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仍然实行按专业招考的方式。其中文秘、法律、法警、侦查等4个职位的资格审查办法如下:
一、“文秘”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
二、“法律” 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
三、“法警”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四、“侦查” 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侦查学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酌情研究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