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7-11-21 12:46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

关于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

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公告

 

为全面实施浙江省万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吸纳部分高学历紧缺专业人才,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此次招考计划共94名,招考的专业和职位主要为城市规划、网络安全、国际商法、外语翻译、通信工程、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等(详见附件)。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主要为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须在2008年8月31日前毕业)。

(二)报考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1年12月6日1989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2.基础理论和专业功底扎实,有一定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机关相关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6年12月6日1989年12月6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5以上;体能测评须达到180分以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公务员、现役军人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2005年至2007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面试资格复审前,报考省高院、宁波海事法院法官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8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

部分招考专业(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7年12月31日前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作及农村、城市社区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三、招考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竞争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和信息。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2007年11月19日在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www.zj.gov.cn)、浙江人事编制网(www. zjrs.gov.cn)、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等媒体统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组织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络缴费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2月7日0时--10日24时。报考者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并报名。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资格初审。时间:2007年12月7日0时-- 12日16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或招录机关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工作,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12月10日24时前再次报名。

|网站导航|联系方式|网站帮助|隐私说明|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版权所有: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50609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