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淳安县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
乡镇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批准,现将淳安县2008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8年淳安县计划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2名。
二、报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的范围对象
报考的范围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职满2年的人员;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副职满3年的人员;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副职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到
“现任”是指截止到2007年10月26日仍担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副职的人员。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报考的村干部,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至40周岁(
5、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试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考试录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推荐、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6-28日。报名地点:淳安县委组织部参照办。(县政府大院后楼三楼)
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党委推荐书(可向所在乡镇领取)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2008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
报名缴费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二)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