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企业高层次创新型引进人才可获工作津贴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9-04-30 00:00
为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慈创业,慈溪市近日专门制订出台《企业高层次创新型引进人才工作津贴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凡到该市企业工作时,已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各类人才,年薪在15万元以上的,按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地方留成部分以工作津贴的方式由市财政给予等量补助。以年薪15万元为例,其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万元,其中0.6万元是地方留成部分,即为该人才可获得的工作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