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选聘4787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同时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严把选聘人员“入口关”,切实提高选聘生源的质量,逐步提高选聘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共党员的比例,真正把热爱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据统计,到2008年底,全省共选聘18533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目前还在岗16946人。其中:在农村工作13687人,在社区工作3249人;本科以上学历10013人,占59.09%;中共党员5716人,占33.73%。嘉兴、湖州已实现“一村一社区一名高校毕业生”目标,杭州、宁波、绍兴、舟山等市80%以上农村和社区有高校毕业生。这些“大学生村官”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