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实施“八大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就业导向计划。通过政府向企业派送“就业券”的方式,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吸纳湖州籍高校毕业生。对于民营企业(包括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及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单位)接收湖州籍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实际接收人数,以每张“就业券”2000元的标准,对接收企业予以补助。2009年力争开发10000个民营企业就业岗位,实现6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
二是自主创业计划。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
二是企业储备计划。对到市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开发区等园区工作的紧缺急需专业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300-600元标准进行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1年。
四是就业见习计划。在全市建立100家左右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组织1000名左右湖州籍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见习,见习期间由政府提供500元/月的生活补助和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1%的标准给予工伤保险补助。
五是就业指导计划。开展“走进10所高校、办好10场讲座、服务10000名学生”的公益巡讲活动,促进高校、企业、毕业生之间需求互动,增强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是就业培训计划。组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500人以上,培训合格的给予每人500-800元的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补助,通过初次技能鉴定的给予每人100元的职业技能鉴定补助。
七是就业援助计划。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实行就业帮扶,将登记失业人员纳入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推荐、人事关系代理等服务,并组织他们优先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帮助200名以上困难家庭毕业生实现就业。
八是公共服务计划。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开设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对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工作、两年内免费人事关系代理,全市举办公益性大型高校毕业生招聘会10场以上。
(湖州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