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六措促毕业生就业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9-06-24 00:00

    ●招4000名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

    ●实施“万名毕业生见习计划”,力争见习后就业率在80%以上

    宁波市今明两年,将定向招录培训1000名到山区海岛任教的教师;定向招录培训1000名全科医生;招聘1000名大专以上毕业生,推荐到提出需求计划的学前教育机构工作;组织定向招录1000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推荐到全市现代物流企业和平台基地工作。这是从宁波市近日召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获悉的,会议还对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等六个方面作出了细化规定。

    在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方面,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重点项目和相关单位招收毕业生作了引导性或鼓励性的规定。其中包括:

    全市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和补充新增编制外工作人员,除招录高端人才、特需专业人才、组织工作安排、政策性安置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从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录用。

    全市国有企业单位、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建设项目,补充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除特殊职位外,均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

    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毕业生,科研专项可吸收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鼓励全市各类企业用人单位接收宁波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自2009年起三年内,全市各类企业录用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后,按录用人数由同级财政提供为期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接收、派遣20名以上本市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与毕业生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为毕业生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手续的,每多接收派遣1名本市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由市财政给予中介机构200元补贴。

    鼓励毕业生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由就业登记地财政按灵活就业最低社会保险缴纳标准三分之二的额度给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补贴。

    从2009年起,宁波将组织实施“万名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各县(市)区每年至少承担1000名高校毕业生见习的政策资助和组织服务工作,并力争使毕业生、毕业班学生见习后就业率达到80%以上。

 

来源:中国人事报  200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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