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出台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9-06-09 00:00
    为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近日,衢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政府积极引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2009年起,市本级上述用人单位招用衢州籍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用人单位可凭相关证明,经人事劳动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对高校毕业生上一年度各项社会保险费由企业缴纳部分按 50%比例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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