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9-07-01 00:00

    30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今年7月至9月在全国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力争在今年底使大多数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并确保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

    《通知》强调,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地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今年下半年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在第三季度集中所有力量开展工作。

  《通知》提出6项措施,分别是:

    一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力度。着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渠道,扶持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要加强政策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慢的地区要重点督导。

    二是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加快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进度,组织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

    三是积极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登记管理工作。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对档案和户口仍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要积极协助做好就业服务等工作。对回到原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为主体,做好登记管理工作。要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实施动态管理。

    四是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心理辅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第三季度集中开展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提供就业信息,落实扶持政策,开发一批基层就业岗位。

    五是认真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抓紧发展一批见习基地,进一步完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应由当地政府所负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可从中央财政就业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

    六是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各地要将家庭困难毕业生以及长期失业、残疾人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积极提供就业援助。建立本地生源困难毕业生信息库,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帮扶。通过优先推荐就业和见习岗位、帮助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力争使所有困难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少数民族地区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制定专门工作计划。

    《通知》还要求各地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同时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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