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近90万大学生今后逐步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9-09-03 00:00

    随着各大专院校陆续开学,一项旨在解决他们看病难的新政策也将逐步推进。记者1日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秋季开学起,全省近90万大学生将逐步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享受城镇居民的医保待遇。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民办高校的在校生也将与
公办高校的学生一样,同等享受医保。参保范围涉及浙江省境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都将纳入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大学生将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医保所需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

    大学生参加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医保后,普通门诊待遇,按照现有的规定继续执行,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待遇,按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待遇水平不低于中小学生。

    近些年来,浙江省相继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上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体系,可以说,浙江省已经从制度上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的全覆盖。


|网站导航|联系方式|网站帮助|隐私说明|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版权所有: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50609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