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考试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精选练习题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9-12-15 00:00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承包期内,妇女结婚迁出本村的,发包方应收回其原承包地
  B.妇女离婚或者丧偶,迁出原居住地生活的,发包方应收回其原承包地
  C.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根据农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强制承包方放
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发包方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
  
    2.邓小平提出的关于中国农业改革和发展的“两个飞跃”的思想是农业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这“两个飞跃”具体是指(  )。
  A.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B.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
  C.推进农业战略性调整,转变农业增长方式
  D.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值能力,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3.下列有关合作经济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合作经济是一种股份经济
  B.合作经济是劳动者之间的一种经济合作关系和经济合作组织,是联合劳动的一种形态
  C.农业合作经营是农业合作经济的表现形式,农业合作经济是劳动者为了改善生产或社
会条件,谋取或维护自身利益,按自愿互利原则联合起来组成的经济组织
  D.农业合作经济的类型只有社区性合作
  
    4.改革开放以来,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发展农业主要靠的是(  )。
  A.政策B.投入C.科技D.市场
  
    5.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列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B.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C.村民委员会的候选人,由乡镇党委提名,并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半数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的确定为候选人
  D.选举结果经乡镇党委批准后公布


   

 

 

 

 

 

 

 

 

 

 

 

 

 

 

 

 

    参考答案解析

  1.【答案】ABCD。解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可知,承包期内,妇女结婚迁出本村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选项A“发包方应收回其原承包地”错误,符合题意;妇女离婚或者丧偶,迁出原居住地生活的,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选项B“发包方应收回其原承包地”错误,符合题意。
  根据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可知C项错误,符合题意。
  根据第三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可知D项中“应当由发包方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错误,D项也符合题意。
  因此,本题答案为ABCD。
  
    2.【答案】AB。解析:邓小平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邓小平关于农业改革和发展的“两个飞跃”的思想,科学地揭示了我国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阐明了这两个飞跃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指明了中国农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3.【答案】BC。解析:A项,合作经济不同于股份经济,它是联合劳动的一种形态,与股份经济有着本质区别;D项,农业合作经济的具体形式是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既有社区性合作,如双层经济体制中的统一经营层次,也有专业性合作,如蔬菜合作等。
  
    4.【答案】AC。解析:农业的发展一要靠政策,二要靠科学,这是邓小平关于农业发展的基本思想。政策,主要是解决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问题。农业发展要靠政策,除了要加强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国家对农业实行必要的保护政策外,主要是指深化对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在农村实行搞活经济和开放政策,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农村生产力。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促进农业发展的巨大动力。科学,主要是指科教兴农,把农民和农村的发展,逐步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努力提高科学技术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份额。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5.【答案】AB。《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选项A正确;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选项B正确,C项错误;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选项D“选举结果经乡镇党委批准后公布”错误,应当当场公布。故AB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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