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慈溪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选聘到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培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市各镇(街道)和新区农村工作办事处认真贯彻执行,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初见成效。为进一步督促贯彻落实政策意见,慈溪市对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镇(街道)和新区农村工作办事处按照要求,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填写有关自查表,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有关部门。之后,由慈溪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有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部分镇(街道)进行抽查。
在全面了解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待遇落实情况,包括高校毕业生月基本薪酬、福利待遇是否比照同类村(社区)专职干部标准,薪酬是否逐月按时发放;二是教育培训情况,包括高校毕业生每年培训时间是否不少于一周,培训教育形式是否丰富,培训实际效果如何;三是实践锻炼情况,包括是否采取交流、轮岗、到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挂职、列席镇村重要会议等多种形式,使他们熟悉多方面的工作;是否建立机关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与高校毕业生结对帮扶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传帮带工作;是否推行“导师制”,选择一批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基层干部作为导师,与高校毕业生开展 “师徒结对”活动;四是谈话制度情况,包括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上岗前任职谈话、上岗后的定期谈话和到村(社区)工作满一年后全面考察情况;五是考核管理情况,包括岗位目标管理、定期述职述学、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情况,出勤情况、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日常村级考核的落实情况;六是年度考核奖励经费的落实情况,培养使用情况。包括优秀高校毕业生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情况,作为镇(街道)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推荐人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