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三项措施扎实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0-05-06 00:00
一是建章立制。出台相关工作意见,要求公务员每年自学法律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通过脱产培训、专题研讨、菜单式选学及网络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学法活动,并确定每年4月27日为“公务员学法日”,以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是创新形式。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先后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将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以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积极性。三是注重考核。强化公务员学法用法实效性。把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结果作为任免、晋升及奖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