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生因携贫血基因被拒续:一审败诉后上诉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0-06-13 00:00

    “基因歧视第一案”一直争议不断,注定了该案肯定不会仅仅在一审便悄然落幕。在今年6月3日一审被判败诉后,三名考生均表示要上诉,其中两人于昨日下午通过禅城区法院,向佛山中院提交了上诉状。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社局)的代理律师则表示,目前仍未接到上诉状,一旦收到将积极应诉。

  上诉理由:

  携带基因不属血液病范畴

  本月3日下午,禅城区法院对“基因歧视第一案”开庭宣判。

  禅城区法院认为人社局进行MCV(红细胞平均体积)检测没有违反公务员招录体检相关法律规范的禁止性规定,主检医院也有权进行基因检测;人社局未向外公布或泄露考生的地贫基因检测结果,故未侵犯考生的合法权益;以及考生携带地贫基因的事实构成医学理论上的“血液病”,同时也属于《标准》法律意义上的“血液病”,判决驳回考生的诉讼请求。对于判决,三位考生均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决定上诉。

  昨日,代理人之一的周伟教授表示,MCV不属于公务员录用体检法定血常规项目之列,市人社局依据未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对此进行检测,超越了职权范围且违反行政公开的程序。一审法院认为人社局有权在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行MCV检测,是对《体检手册》的错误理解和适用。人社局要求三考生进行基因检测,其行为即已经侵犯了三考生的基因隐私。同时,三考生血红蛋白含量达到正常标准,不属于《体检标准》所指的“血液病”的范畴。

  “一审法院认为三考生携带地贫基因的事实构成医学理论上的‘血液病’,同时也属于《标准》法律意义上的‘血液病’,是对《标准》第三条的错误理解和适用。”周伟最后说。

  民间反应:声援考生

  一审判决后,一些民间团体及医学人士主动与考生联系进行声援。“中国地贫家长互助会”会长陈俊名表示:地贫基因的检查仅是要杜绝重型患者的出生手段,不应成为公务员体检项目。

  中大附属第一医院儿科血液专科主任、主任医师、省地贫防治协会常务理事的罗学群表示,从临床角度医生并不认为基因携带者本人有病需要治疗。地贫基因携带者和正常人一样,需要注意的是婚后要避免生重型地贫患儿,他还强调,南方有地贫基因的人很多,若其他行业效法,其后果严重。

  人社局律师:暂未收到上诉状

  昨日,记者致电市人社局一审时的代理律师谢灿荣。他表示,目前仍未收到上诉状,重申人社局是依法行政,没有过错。他还表示,收到上诉状后,将会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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