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的后备人才,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选聘到农村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全市共选聘到农村工作人员107名。其中江干区5名、高新(滨江)区2名、萧山区9名、余杭区19名、建德市19名、淳安县53名。
二、选聘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的主要对象为杭州生源或杭州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为: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志于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具体选聘岗位和条件详见各有关区、县(市)当地选聘公告。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工作将采用现场集中报名的形式进行。各有关区、县(市)在杭州市区现场集中报名。其中萧山区、余杭区、建德市、淳安县在当地同时再分别设立报考点进行现场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