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创业,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下达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浙组通[2010]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定海区:17名(含“两项计划”志愿者意向名额2名)
普陀区:16名
岱山县:11名(含“两项计划”志愿者意向名额3名)
嵊泗县:10名
市新城管委会:5名
市普陀山管委会:1名
合计:60名。
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5名“两项计划”志愿者的招考,实行考核形式,其余55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体选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各地选聘公告。
二、选聘程序
考生只能报考生源地、户籍地或服务地所在县(区)的社区(村)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市新城管委会与定海区两地生源可互报岗位,市普陀山管委会与普陀区两地生源可互报岗位。具体选聘方式由各地自定,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7月14日-7月17日。考生须在县(区)及市新城管委会、市普陀山管委会指定地点报名。选聘岗位分为A、B 、C 、D 四类,考生直接报考相应的岗位类别,报名人数须达到每个岗位类别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规定倍数的,酌情核减该类岗位选聘计划数,核减的岗位可跨类别、跨县(区)进行调剂。同时,通知报考不足岗位考生做好志愿补报工作。
三、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可以委托)须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身份证、户口簿[舟山生源的应提供入大学时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发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历届毕业生提供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据悉,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已经实施三年,本次选聘考试和以往不同,全省组织统一命题、统一笔试。笔试、面试将分别于7月24日和8月7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