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打破了事业单位传统的选人模式,适应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是继公务员“凡进必考”之后,又一项重要的人事制度创新举措。萧山区从2002年起,实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考试聘用制度。至目前,全区累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千余人。经过多年,特别是近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摸索出符合萧山区情的,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式,对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逐步被社会普遍接受和认可。
举措一:分类实施循序渐进 完善政策全面推行
为消除事业单位进人中存在的选才视野狭窄、缺乏竞争机制、信息不公开等弊端,2001年,萧山区出台《萧山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要求对财政补助和以规费为主要经费来源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考(聘),并配套制定考试办法,标志着萧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正式确立。而后,区政府和区有关部门又出台了完善《暂行规定》有关政策和新教师公开考录等单项性政策,公开招聘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并在区内事业单位中逐步推广。
2006年,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萧山区结合区情实际,出台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政,规定全区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需要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使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自此,“凡进必考”制度在全区所有事业单位全面铺开。为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该区结合实际,又先后出台了《萧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萧山区事业单位录用紧缺专业毕业研究生办法》,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框架和工作机制。
举措二:按需设岗集中招聘 有统有分灵活实施
如何在保障事业单位最大用人自主权的同时,排除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干扰,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是萧山区在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课题。区人事局作为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府职能部门,经过多年的实践,推出了“用人单位按需设岗、人事部门集中招聘”的招聘方式。即除教师、卫技两类人员,由于招聘量大且专业性较强,分别由教育、卫生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外,区内其他事业均纳入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招聘范畴。集中招聘一般每年组织1-2次,先由用人单位根据缺编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岗位需要,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向主管部门提出招聘申请,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汇总报人事部门核准。人事部门在整理汇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后,制定周密的招聘方案,负责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具体实施工作。
为了满足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对岗位和人员的多样化需求,人事部门在组织招聘时,根据岗位条件的不同,采取有统有分的方式,灵活组织考试。对共性较强的岗位,以公共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统一进行;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在笔试中设置专业考试,面试采取现场技能操作、播音测试、外语口语测试、演唱演奏表演等方式。这一灵活的集中招聘方式,既打破了一张考卷定乾坤的“一刀切”模式,又避免了用人单位各自为阵组织招聘可能产生的“乱刀切”,较好地维护了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举措三:面试考官异地派遣 全员全程封闭管理
公平、公正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生命线”。面试作为招聘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评分是否客观公正、科学准确成为最引人关注的焦点,不仅影响着招聘的最终结果,而且考验着公开招聘制度的公信力。为了最大限度排除干扰,堵住影响公平公正的漏洞,萧山区在面试考官选派上,人事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再担任考官,缩减本地考官比例,主要采用异地派遣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外界对面试工作存在人情关系、走后门的看法,社会反响良好。同时,实行全员全程封闭管理,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集体进入考点后全程封闭,面试期间统一保管所有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断绝与外界的联系。
此外,萧山区在面试过程中还采取了“考官考生两轮抽签”、“考生代码制”、“成绩当场公布”等一系列措施,有效确保面试程序环环相扣、无缝对接。
举措四:及时公开招聘信息 立体监督贯穿始终
阳光操作,既是释疑解惑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最好的防腐剂。萧山区紧扣“公告发布、招聘过程、招聘结果”三个环节,及时公开招聘信息,把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落实到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报名开始前一周,通过萧山日报、萧山人事编制网、萧山人才网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条件、报名时间等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及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将招聘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工作程序、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等信息传递给社会公众;招聘各阶段结束时,第一时间将考试成绩、入围各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考核结果等在网上予以公布,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萧山区还将立体式的监督机制贯穿在招聘工作的各环节。在内部监督上,要求考官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属于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必须主动回避。在外部监督上,区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笔试、面试、体检等阶段的工作,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监督检查。同时,邀请区领导巡视考场,邀请新闻媒体工作人员以适当方式了解和报道招聘工作。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对反映的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增加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