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0-08-05 00:00

    湖州市鼓励和扶持大学生“村官”在农村自主创业。开通大学生“村官”投资创办企业的工商注册绿色通道,从事农、林、牧、渔业等项目企业经营所得,按规定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而且鼓励以知识产权、实物等可以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其比例可达到注册资本的70%。同时,设立市、县(区)大学生“村官”创业引导专项资金,通过整合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企业等社会资金参与等方式募集资金,并在各县(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立资金存款账户。市本级大学生“村官”的扶持资金,市、区各承担50%;三县大学生“村官”的扶持资金,由各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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