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优良。
2.符合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3.身体健康。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见附表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婺城区人才劳动力市场一楼)
报名方法:(1)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聘用劳动合同、有关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2)教师报考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3)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表2),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4)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当场缴纳考务费80元(其中考一门科目的缴纳考务费40元),并于2010年9月8日到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婺城区人才劳动力市场一楼)领取准考证。
2.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乡镇365便民服务中心的综合管理岗位、经济管理岗位、规划建设岗位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考《综合基础知识》一门科目。其他岗位考《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30%)和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70%)两门科目。其中审计中心专业科目考《经济基础知识》;乡镇卫生院及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专业科目考《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0年9月11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如报考人数低于计划招聘职位人数3倍的,酌情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4.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
5.公示录用。(1)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2)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录用手续。
四、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 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婺城区政府网(网址:www.wuch.gov.cn)的“公告公示”栏内或婺城人才网(网址:www.wcrc.cn)查询相关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2368078),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本公告由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卫生局(82301319);区财政局(82358622);
区审计局(82368099);区计生局(82436933)。
附表:1、《2010年婺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金华市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局
金华市婺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
金华市婺城区审计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