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2010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将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4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杭经开管发[2006]32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和岗位
杭州市文海实验学校等2所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教师4名。具体引进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人才引进计划表》)。
二、引进对象和范围
(一)引进对象
1、列入省级名校长培养对象的校级领导或知名学校的校级领导;
2、省功勋教师;
3、省级特级教师;
4、省级以上优秀教师;
5、省级教坛新秀;
6、地(市)级优秀教师;
7、地(市)级教坛新秀;
8、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
(二)引进范围
1、校级领导、省功勋教师、省级特级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和省级教坛新秀人才引进,原则上在全国范围内引进;地(市)级优秀教师和地(市)级教坛新秀人才引进,原则上在浙江省内引进。
三、引进条件
1、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属于杭州市委办[2005]2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热爱教育事业,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6、身体健康。
四、引进待遇
1、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杭州市统一的房改政策外,按下列标准发放安家补贴:引进的列入省级名校长培养对象的校级领导或知名学校的校级领导、全国优秀教师,发放安家补贴30万元;引进的省功勋教师,发放安家补贴25万元;引进的省级特级教师,发放安家补贴20万元;引进的省级优秀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发放安家补贴18万元;引进的省级教坛新秀、省级优秀骨干教师,发放安家补贴15万元;引进的地(市)级优秀教师、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发放安家补贴10万元;引进的地(市)级教坛新秀、地(市)级优秀骨干教师,发放安家补贴8万元。
2、引进单位积极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
3、引进人才如符合相应条件,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等方面,可优先考虑。
五、报名要求
有意者,可于2010年8月23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1寸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含中专以上初始学历证书及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水平合格证、开发区人才引进报名表、荣誉证书及能说明本人符合条件的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快递邮寄至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教育一科,也可选择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由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直接受理报名工作,有意者将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