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依照事业单位岗设置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高尚。
2、具有本县户口的应历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5、身体健康。
6、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单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3、加分:根据永政发〔2007〕111号文件精神,独生子女照顾试卷总分3%,农村计划生育结扎家庭女儿户照顾试卷总分2%。经永嘉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到农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按温组发〔2009〕99号文件执行。其它加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分相关材料(文件、证件、审批表等)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8月27日17:30时)前提供齐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开考。
(四)报名时间:2010年8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六)报名地点:社保中心五楼会议室(钱塘世纪大酒店对面)
四、考试
(一)笔试
1、考试时间:2010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考试范围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9月9日到社保中心五楼会议室领取。
3、笔试成绩为100分制,按60%的比例计入总分。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含加分)公布后,按1:3的比例(含比例内最低同分者)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成绩为100分制,按40%的比例计入总分。
3、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在永嘉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总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总分=(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加分)×40%
五、体检
1、根据总分(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含比例内最低同分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2、体检对象、时间、集中地点在永嘉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
六、考察聘用
1、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2、从体检、考察合格者中,分岗位按总分(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总分(含加分)同分,以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高分者优先;如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亦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分者优先;如再相同,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在规定时间内,如有学历、资历及专业等条件不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或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的依次递补。
3、被聘用者按《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瓯北镇人民政府与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瓯北镇人民政府
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