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拟招聘编制外劳动用工1名,主要从事秘书文字工作,待遇为本科毕业第1年1600元/月,第2年起1900元/月(研究生毕业第1年1800元/月,第2年起2100元/月),年终经考核合格发放一定奖金。
秘书文字工作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农业经济等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男性;形象端正、善于沟通、工作责任性强、文字表达能力强;宁波大市范围内人员优先。
应聘须知: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在8月11日-8月13日内将个人简历(附照片)及联系方式发送至wfs2222@163.com邮箱,统一审核后确定入围者名单,并通知面试。
宁波市农业局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