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0-09-24 00:00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着眼于加快建设人才强省,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制定本纲要。

  序 言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改革开放特别是2003年全省人才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省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人才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人才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明显提升;制定实施“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等重大人才规划和政策,人才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完善;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培育引进创业创新载体,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大力营造重才爱才良好氛围,人才创业创新环境不断改善。全省人才队伍总量较快增加,整体素质逐步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培养造就了大批勇于创新、善于创业、乐于奉献、充满活力的人才。我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历程表明,坚持以人为本、充分激发人的创业创新活力、发挥人才作用是推动发展的重要因素,人才优势是最需培育、最具潜力、最可依靠的优势。  

  人才是竞争之本、转型之要、活力之源。当今时代,在经济全球化、新科技革命推动下,经济发展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人才竞争已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2010年到2020年,是浙江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全面提升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重要阶段,是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浙江特点的科学发展之路,必须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加快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推动经济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人才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同一些经济发达省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没有完全确立,“重物轻人”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全社会人才投入不足;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高技能人才比较缺乏,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尤其紧缺;人才配置结构和布局不够合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人才创业创新环境有待改善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用战略眼光看待人才工作,牢固确立人才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第一要素和第一推动力的理念,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确立党管人才意识,切实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加快建设人才强省,努力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促进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服务科学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为根本任务,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根本动力,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为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人才优先,服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以人才优先发展更好服务科学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以用为本,创新机制。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先行先试,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及用人单位在人才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人才的创业创新活力。

  高端引领,统筹推进。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区域、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发展。

  优化环境,开放聚才。优化人才发展的经济环境、科技教育环境、法制环境、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努力打造人才发展综合环境优势,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培养、引进和使用人才,千方百计留住人才,鼓励和支持人人作贡献、人人能成才、行行出状元,大力吸引和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在浙江创业创新。

  (三)总体目标

  今后十年,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造就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发展协调、实力强劲的创业创新人才队伍,营造更加开放、充满活力的人才发展环境,建立与转型发展相适应的人才资源结构,人才发展总体水平和人才国际化程度位居全国前列,率先建成人才强省。

  ——人才资源总量持续较快增长。到2015年,人才资源总量达到870万人,到2020年达到1050万人,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达到24%。

  ——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到2015、2020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分别达到15.2%、20.6%,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分别达到63人年、78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分别达到24%、28.5%。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大幅度增加,人才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

  ——人才布局明显优化。人才的产业分布更趋合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比重明显增加,企业研发人员比重明显提高,在产业集聚区建成一批人才高地。农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人才队伍得到加强。

  ——人才使用效能不断提升。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环境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人才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创业创新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到2015、2020年,人力资本投资占生产总值比例分别达到14.1%、16.5%,人才贡献率分别达到36.5%、39.5%。

  二、发展重点

  (一)培养造就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着眼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适应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需要,以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队伍。统筹抓好科技管理人才、科技型企业家、科技研发人才、科技型技能人才、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人才队伍协调发展。重点培养造就一批能冲击国际科技前沿、处于国内一流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的创新团队,打造一批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创新平台。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

  着眼于支持鼓励更多人才创业,提高创业层次和水平,完善创业机制,加强创业培训,优化创业环境,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引领和带动人才创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队伍。重点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推动产业升级的企业家,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一批具有先进理念、带动创意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大批敢于创业、善于创新的青年创业人才。

  (二)大力开发转型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1.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

  着眼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开发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的专门人才,造就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现代产业人才队伍。大力开发交通运输设备、大型石化设备、纺织装备、电力设备等装备制造人才,纺织服装、皮革塑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通用设备制造、建筑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人才以及石化、船舶、钢铁等先进临港产业人才。大力开发研发设计、金融财会、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会展、批发分销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数字传媒等新兴服务业人才以及商贸、旅游和房地产等传统优势服务业改造提升需要的人才。大力开发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生物、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海洋开发、核电关联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大力开发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中药材等农业主导产业提升需要的人才,动植物种子种苗、农业生物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农产品和水产品深加工等农业科技人才以及现代农业创业人才。

  2.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

  着眼于加快推进社会转型、建设和谐社会,大力开发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人文社会科学、公共卫生、社区建设、防灾减灾等社会发展领域的专门人才,造就一支专业水平高、职业道德好、服务能力强的社会建设人才队伍。大力开发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人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需要的政法人才,从事理论研究宣传、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需要的人文社会科学人才,新闻、出版、文艺和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需要的文化人才,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全民健身需要的医疗卫生人才、体育人才,灾害预报预警、防御调度、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灾害信息管理需要的防灾减灾人才。

  (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党政人才队伍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造就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重点选好配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重视选拔培养复合型领导人才。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注重从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以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培育现代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培养造就大批引领创业创新、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培养造就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到2015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270万人。到2020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320万人。

  3.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到2015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10万人。到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80万人,专业技术人才结构性矛盾有效缓解,学科、专业、产业、地区分布趋于合理,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素质结构明显提升。

  4.高技能人才队伍

  适应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高级技师为重点,大力提高技能人才的技术知识和创造性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水平,培养造就数量充足、梯次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15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0万人。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30万人。

  5.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适应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大批经营能人、生产能手、能工巧匠,努力建设有觉悟、懂科技、善创业、会经营、有特色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到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05万人,到2020年,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12万人。

  6.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提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能力为核心,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专业化水平较高、结构比较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15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

  三、主要举措

  (一)发挥教育在培养人才中的基础性作用

  1.强化基础教育,着力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注重培养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从学前到高中段15年教育,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完成率、高中教育入学率居全国省区前列。

  2.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优化高校布局结构和学科专业结构,促进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支持浙江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浙江工业大学等若干所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积极鼓励高校加强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加强省“重中之重”学科、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实施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工程、省优势专业群和特色专业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多元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建立高校拔尖学生重点培养制度。实施“卓越工程类人才培养计划”。创新研究生选拔培养机制。深入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3.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快培养应用型人才。推进职业教育专项项目建设、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与水平行动计划,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双师”队伍建设。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建设一批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支持若干高职院校建设国内一流高职院校。

  4.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学习型社会。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和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开放式的社会教育网络。全面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鼓励全社会成员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

  (二)大规模开展人才培训

  1.加强党政人才培训。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教育体系,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每五年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各级干部素质。加强干部集中学习、脱产培训和在职自学工作。坚持每年举办若干期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等在干部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规范初任培训,突出任职培训,强化在职培训,深化专门业务培训。

  2.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全面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共需求科目轮训。加强现代农业、装备制造、能源、信息技术、现代管理、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生态环保、现代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知识更新培训。每年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5万名,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30期以上。

  3.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体系。加强企业管理咨询和培训行业建设,建设一批较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和企业管理咨询机构。依托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培训基地、网络学院,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系统培训和国际化培训。加强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4.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深入实施“千万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完善以职业院校为基础、企业为主体、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和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广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开展浙江省“钱江技能大奖”、“首席技师”、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推行名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能工巧匠,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优秀人才。

  5.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依托职业院校、现代远程教育、电大、农广校、农函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院)、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等各类培训机构,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双证制”培训。抓好农村党员、农村青年、退伍军人和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实施百万农村创业创新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加强以农村生产能手和乡村科技、文化、服务人员以及能工巧匠为重点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强以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的领办者、行业协会带头人、家庭工业创办人、乡村旅游经营业主、农村经纪人等为重点的农村创业人才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创业创新实用人才10万人。

  6.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建立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加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三)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

  1.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完善浙江省特级专家制度,加强选拔、资助和管理服务工作。深入实施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重大工程,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各地、各部门和行业实施相应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优秀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形成衔接有序、分层分类、梯次配备的全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观念,加大对青年创新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和资助力度。支持我省专家学者和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国家级人才计划(工程),参与或牵头组织国家大科学工程和国际科学项目(计划)、开展学术交流。健全“两院”院士、省特级专家等高级专家联系管理制度,发挥他们在提携后人、培养高层次人才中的重要作用。重视发挥老专家、老教授和各类离退休高层次人才的作用。  

  2.加快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智力。根据经济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需求,以海外优秀留学人才为重点,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浙江创业创新。坚持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开展集中招才引智活动。办好浙江·杭州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大会、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网上交流大会、海外高层次人才浙江行、中国浙江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大会等大型引才活动。依托企事业等用人主体、驻外机构、海外社团和组织、国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海外人才引进联络站。在浙江大学等高校探索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驿站。加快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和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浙江省留学人员与专家信息网(浙江海外人才网)等网站建设。完善国外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建设一批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示范单位,加大对引进国外智力的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强国内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浙江创业创新。建立健全引进人才的评估机制和跟踪管理服务机制,提高引才质量,充分发挥人才作用。

  3.着力打造高层次人才集聚平台。加快引进国内外大院名校大企业,大力建设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创新平台、区域创新平台等“六个一批”创新载体。稳步扩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规模。充分发挥浙江大学、杭州高新区(滨江)等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基地作用,依托高新区、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集团建立10—20家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基地。加快建设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浙江省科研机构创新基地、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区,努力建成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重要平台。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提高吸纳、承载海外留学人才的能力。推动我省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建立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大师工作室。

  4.加强人才国际化交流合作。进一步提高杭州、宁波等中心城市的人才国际化水平。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境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大型跨国公司、国际知名培训服务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加大国际化人才培养力度。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方针,扩大省内学生出国留学规模,鼓励各级各类学校选送学生赴国外参与短期学习。积极吸引外籍人才、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来浙学习和工作,鼓励各类海外人才为浙江服务。加强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和测试工作。做好重要人才安全工作。

  (四)优先推进企业人才开发

  1.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消除企业人才成长、引进和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和推动人才向企业流动和集聚。制定促进企业人才发展的政策,各类企业人才平等享受政府人才培养、吸引、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平等利用政府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平等参与政府开展人才宣传、表彰、奖励等方面活动。畅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才为企业服务的渠道。鼓励龙头企业引进海外一流技术、管理人才。实施青年创业人才培养工程。对企业等用人单位接纳高校毕业生、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给予政策支持。

  2.支持企业建设人才创业创新载体。大力推进校(院)企(地)人才合作,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合作开展人才培养,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支持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各类创新载体建设,在大企业集团、行业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研发(技术)中心和行业、区域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企业大学或人才培训基地,加大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支持力度。

  3.创新企业人才发展机制。遵循人才开发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基于自身发展战略和适合企业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制度。改进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和人才选拔、评价、使用、保障激励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院士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活动。探索建立规模以上企业人才联络站、联系点制度。

  (五)加快人才发展布局调整

  1.优化调整人才的产业和区域布局。围绕建设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带,构筑产业集聚区,有针对性地培养引进紧缺人才和重点人才,引导人才合理配置。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构筑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宁波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嘉兴国际商务集聚区、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金华产业集聚区、衢州产业集聚区、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台州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等特色产业人才密集区,打造现代产业人才高地。

  2.构建城乡统筹的人才发展格局。加大城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优质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村教师、卫生人才、科技人员的定向免费培训。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完善本省籍学生免费就读省内大中专院校、电大、农广校等农业种养专业政策。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培养农业科技人才。继续实施百村引智示范项目和师资支持计划、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农村文化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农村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和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积极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加强和改进农村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工作。

  3.加强区域人才开发合作。加快省内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完善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省直单位、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加强对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的投入。积极推进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加强与珠三角地区、环渤海湾地区、港澳台地区对接,拓宽与国内其他区域的合作领域,构建人才资源开放共享和联动机制。做好对新疆、西藏、四川、青海等西部地区对口援建的人才支持工作。积极开展与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央企业及国内大院名校的科技人才战略合作,共建科技、人才基地,培养和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

  (六)加强人才发展环境建设

  1.构建促进人才发展的政策法制环境。坚持用法制保障人才,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推进人才发展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下,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流动配置、权益保护、竞业避止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适时修订、废止不适用的人才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人才政策法规落实。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切实保障用人主体和人才的合法权益。

  2.建设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环境。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整合优化服务资源,建立全省一体化的人才服务网络。构建多层次人才服务平台,加强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满足人才多样化需求。积极开展人才网上在线服务,提升人才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大力开发公共服务产品。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医疗保健、社会保险、子女入学、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3.营造重才爱才的社会环境。大力弘扬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培育和发展创业创新文化。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和诚信、宽松、和谐的学术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发扬学术民主,提倡学术争鸣。教育和引导各类人才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自己的成长发展同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紧密联系起来,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大力表彰和广泛宣传人才创业创新先进典型、重才爱才先进单位,使人才的创业创新活动得到鼓励、创业创新才能得到发挥、创业创新成果得到肯定、创业创新愿望得以实现,让各类创业创新人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社会上受尊重,调动企事业单位育才引才用才的积极性。

  四、重大人才工程

  (一)151人才工程

  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养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为目标,制定实施《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到2020年,培养6000名左右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其中1300名左右是在国内学术和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第一层次高级专家和能代表我省学科优势和学术、技术水平的第二层次高级专家,4700名左右是第三层次年轻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二)百千万科技创新人才工程

  着眼于扩大科技人才规模和提升创新能力,实施“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培养一批45岁以下、具有较高研发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复合型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实施“钱江人才计划”,扶持新近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创新;实施“院所人才计划”,促进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实施“新苗人才计划”,培养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到2020年,着力培养和引进百名国内外一流的创新领军人物、千名学术技术带头人、万名研发骨干。

  (三)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

  围绕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省及地方分层次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省级层面,力争通过5—10年时间,引进并重点支持10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争取其中300名左右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

  (四)重点创新团队推进计划

  构建连续稳定的支持机制,集中优势力量,在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建设一批突破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战略产品、推广重大成果的科技创新团队;在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一批以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为主要载体的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在人文社会、宣传文化领域建设一批文化创新团队。到2020年,努力建设形成500个左右创新人才集聚、创新机制灵活、持续创新能力强、创新绩效明显,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省级创新团队。

  (五)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培养引进计划

  围绕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用5—10年时间,培养1000名左右了解省情特点、熟悉国际规则的现代服务业国际化高端人才;引进10000名左右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和紧缺急需骨干人才,重点引进国际知名服务业企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具备海外成功创业经验的现代服务业创业人才和团队。

  (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

  着眼于提高我省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到2020年,培养200名能够引领行业发展方向、善于开展国际竞争和合作的优秀企业家,2000名具有系统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和丰富实战经验的创业创新型企业家,20000名具有较高职业素养的职业经理人,基本实现全省规模以上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和规模以下企业高层管理人才普遍接受经营管理知识学习培训。

  (七)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围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一批示范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培养大批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青年人才;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活动,培育一批在生产一线善于技术革新的科技型技能人才。到2020年,技师、高级技师力争达到80万人。

  (八)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

  着眼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有较高学术造诣、联系实际的人文社科专家,一批受群众喜爱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一批精通业务知识的出版专家,一批艺术水平精湛的作家、艺术家,一批既懂宣传文化发展规律、又懂市场运作规律的文化经营管理专家。到2015年,在全省培养选拔300名左右在本行业或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宣传文化领域的领军人物和学术带头人,到2020年再培养选拔一批优秀宣传文化人才。

  (九)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深入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工程,引进一批省高校“钱江学者”(省高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遴选一批省高校优秀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资助培养一大批优秀青年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选送一批优秀青年教师赴海外进行访学、进修,培养造就大批学术名师、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十)医疗卫生人才工程

  实施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医学学科带头人;实施基层卫生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乡村医生教育,建立完善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网络和制度,提高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整体素质。

  (十一)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人才支撑计划

  结合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实施和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农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农业科技创新人才,一批以科技特派员、基层农技人才为重点的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大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等农村创业人才,一批农村社区管理、村庄规划与管理人才。加强知识更新培训,到2020年,重点培训农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万人次。

  (十二)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希望之光”计划

  结合山海协作工程、欠发达地区奔小康工程,以欠发达地区人才需求为导向,以人才培养工程、人才支持工程、智力服务工程、人才开发资助工程为载体,深入推进干部挂职锻炼、人才培训工作,加强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人才的结对联系帮扶,建立一批高级专家联系服务基地、人才培养基地,定期组织开展专家服务欠发达地区活动,省“人才强省战略”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的资助。

  五、重大政策

  (一)实施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政政策

  各级政府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确保政府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逐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投入结构,较大幅度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比重,探索建立人才投入绩效评价体系,提高投资效益。各级政府按照经济转型升级和创业创新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科学配置政府人才投入资源,满足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实施的需求。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应适当提高用于人才开发的投入比例。贯彻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所得税前扣除政策,促进企业加大人才投入。完善财政、税收等优惠激励政策,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投入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以建立人才发展基金等多种方式加大人才投入,形成多元化的人才投入体系。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加大对我省人才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实施加快创新型科技人才发展的政策

  研究制定从投入、土地、服务等方面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平台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知识产权开发、保护力度,奖励发明专利发明人,对授权专利予以财政资助。进一步促进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对执行政策情况较好、成效突出的科技型企业,在推荐上市、科技信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型企业认定、省级以上研发(技术)中心审批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对科技人员领办、参办企业且符合我省技术创新或产业政策导向的,在工商注册、科创引导资金投入、科技信贷、孵化器准入、政府采购等方面予以倾斜。改进和优化科技评价制度,把标志性成果的质量、效益作为评价科研绩效和能力水平的主要依据,把人才培育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研究完善科学不端行为监察制度,进一步加强科研学术诚信体系建设。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扩大科研机构用人自主权和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促进科技资源配置向科研一线和中青年人才倾斜、向产学研结合倾斜。加大对科技创新团队和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资助力度。完善网上技术市场,大力促进人才与市场的对接。

  (三)实施支持人才创业的投融资政策

  探索完善多渠道、多元化、多形式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机制,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发展“人才创业+民营资本”模式,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社会投资机构投资人才创业创新活动,促进民间资本和人才有机结合。健全政府支持人才创业政策,继续加大对创业孵化器等基础设施的投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服务中心,为人才创业提供项目启动资助、贴息、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业贷款等业务的规范发展。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等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

  (四)实施强化产业集聚区人才保障的政策

  统筹产业集聚区规划与人才发展规划,建立产业集聚区人才需求信息监测和定期发布制度,形成产业集聚区建设与人才开发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优化教育、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载体布局,在产业集聚区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优势的中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公共创新平台,培养引进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优先支持产业集聚区用人主体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深化向块状经济区域派遣科技专家服务组工作。

  (五)实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的政策

  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开发的公共服务,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人才培训,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创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职称评价机制,畅通评价渠道,完善破格晋升考评办法。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校企产学研合作。在高校、科研院所选择部分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教学岗位向企业人才开放,并为部分优秀企业人才设置一定数量的特设岗位和客座研究员岗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设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开发协调机制。

  (六)实施促进人才柔性引进和使用的政策

  研究制定薪酬待遇、项目安排、表彰奖励、生活保障等方面政策,吸引国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以项目合作、智力入股、兼职兼薪、成果推广转化、特聘岗位等各种形式来我省开展人才智力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政府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类经济开发区、创业园区等探索建立一批高层次人才驿站,重点接纳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来我省企业创业创新的人才。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开展技术服务、培养创新人才、创建创新平台。

  (七)实施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创业就业的政策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制定大学生创业资金资助、创业扶持、职称评定等政策。建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就业创业实习基地。建立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络,完善创业服务平台,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咨询、创业辅导、项目对接等一站式创业服务。继续通过多种途径选聘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完善和落实选聘政策,加大培养和管理力度,发挥到村任职大学生的积极作用。制定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服务期满有序流动的政策。继续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省内欠发达地区计划。继续招聘大学生到乡镇卫生院、农村学校工作。

  (八)实施优化人才生活保障的政策

  各地结合实际需要加强人才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人才住房供应量,优先解决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住房问题。建立健全优秀人才的疗休养和带薪休假制度。制定和完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长期居留、出入境、税收、保险、职称评聘、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具体办法,对特殊人才实行特事特办。创造条件建设若干国际学校、国际医疗服务机构。

  六、体制机制创新

  (一)改进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

  1.完善党管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制定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的意见。完善市县党政领导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人才工作专项考核的权重。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健全各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统筹,完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机制,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党委组织部门人才工作牵头抓总职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做好战略研究、总体规划制定、重要政策统筹、创新工程策划、重点人才培养等工作。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在人力资源开发、就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发挥培养、吸引、使用人才的主体作用。同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社联等人民团体和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协调一致做好人才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完善党委联系专家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2.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按照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转变,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转变。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使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根据国家部署,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在科研、医疗等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和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按照健全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人事制度目标,构建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职责明确、有机融合、运转协调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二)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1.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健全科学的职业分类体系,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完善适应各类人才特点的人才评价制度。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干部德才考察标准和考察办法。建立以岗位绩效考核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制,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完善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加快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推进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社会化进程。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办法,落实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中的自主权。探索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自行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

  2.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改革人才选拔任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着眼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有计划地从县、乡党政机关选调优秀干部到省、市党政机关工作。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不同区域干部交流力度。完善公务员录用、调任、聘任、退出等制度。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委任、聘任、选任等任用方式。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竞聘上岗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健全组织选拔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提高市场化选聘的比例。

  3.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完善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进一步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完善人才市场价格、供求、竞争机制,贯通各类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发展和规范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形成统一规范、信息互通、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体制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大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的扶持和培育力度。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制定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改革。建立人才开发的宏观监测和预警系统,完善人才供求信息和薪酬行情发布制度,引导各类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4.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完善分配、激励、保障制度,建立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各类人才薪酬制度,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逐步建立秩序规范、激发活力、注重公平、监管有力的工资制度。统筹协调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期权期股等薪酬管理办法。建立产权激励制度,鼓励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在企业退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重点倾斜。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引导各类企业加强对人才的激励保障。健全科研院所分配激励机制,注重向科研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重视改善青年人才生活待遇。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健全政府奖励为导向、社会力量奖励和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制度,调整规范各类人才奖项设置。政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实行重奖,设立“浙江省杰出创新人才奖”。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完善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领导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纲要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纲要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工程实施办法,明确阶段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要求。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建立规划纲要实施的人才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人才发展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制定实施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形成推进规划纲要实施的整体合力。

  (二)健全人才发展规划体系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纲要,制定实施本区域的重点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和本行业领域的重点人才发展政策,形成上下衔接、左右协调、责任明确的全省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建立规划纲要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规划纲要内容进行及时、必要调整,对现有人才发展政策和制度进行清理规范。

  (三)营造实施规划纲要的良好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加快建设人才强省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宣传规划纲要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人才工作基础建设

  建立和完善人才资源年度调查统计制度、人才预测预警制度、人才资源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建立社会化、开放式的人才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建设各级各类人才信息库。深入开展人才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加强人才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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