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防开发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0-09-29 00:00

 

杭州市人防开发发展中心是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所属财政补助正处级事业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
岗位
基本条件
招聘范围
年龄
条件
学历及专业条件
工程
管理
1人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土建、安装施工工程现场管理、预决算审计和工程招标等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
6、具有工程师(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杭州市区户籍
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工程类全国执业资格证者可放宽至35周岁)
土木工程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  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15日止(8:30-11:30,14: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杭州市人防开发发展中心综合科(杭州市粮道山23号,吴山广场附近)。
3、报名方式: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持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至本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邮寄或电话等方式报名)。
4、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
三、  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和面试资格。
四、  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  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和本单位内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人: 刘科长  闻科长
联系电话:87265637   87265725
 
                               杭州市人防开发发展中心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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