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绿洲排水有限公司系鄞州区环保局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鄞州区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和污水主干管建设。因工程建设管理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程管理、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条件
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考条件相关说明
1、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工作经历时间统一计算到2010年9月底。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9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鄞州区绿洲排水有限公司(鄞州区堇山中路98号--堇山银座四楼413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时携带本人工作履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届时由主管部门与相关人员联系。
(二)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从高分取至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门专业知识。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 〔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名额在该职位(专业)的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办法另行制订。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进入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环保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区环保局87525603,83033517监督电话:96178。
附件:宁波市鄞州区绿洲排水有限公司招聘基本情况表
宁波市鄞州区环保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