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猪屠宰检疫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动物检疫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二)慈溪市户籍人员,要求男性。
(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动物检疫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实际从事动物检疫工作且经资格考试培训的人员)。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现从事动物检疫工作的年龄可放宽。
(五)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夜间工作。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于9月 25 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到慈溪市古塘街道明州路818号1#楼 215室报名。报名时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办法,主要测试动物卫生监督法律、业务理论知识等内容。应考人员须携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为9月 27 日上午9:00—11:00,地点在慈溪市古塘街道明州路818号,1#楼407教室。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参加生猪屠宰场检疫岗位技能操作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经考核能胜任岗位的予以聘用。
三、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报酬按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 陈巨洪;联系电话:63989910。
慈溪市农业局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