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公开向全国招聘46名消防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主要从事消防辅助执法、消防宣传、档案管理、文秘岗位等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相关或相近,法律、土木建筑、石油化工、文秘等专业优先;
(四)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年龄在18岁至28周岁之间,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二、工作地点
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直属单位及各县(市、区)消防大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0年9月17日至10月17日。
2、报名办法和途径
(1)登陆《温州消防网》( www.wz119.org.cn)查阅公告栏、《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最新咨询栏,将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发电子邮件至wzxfzzc@163.com。
(2)无法登陆互联网的,将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应聘报名表一份、简历、学历证书及失业(待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邮寄至温州市消防支队政治处。
(3)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合格者参加笔试,参加考核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综合测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综合测试占总成绩的2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2、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技能、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等。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综合测试对象。
3、面试
综合测试通过者即可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温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考试期间报名人员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考核将作为录用的重要依据之一。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且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温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文职人员招聘办公室将逐个进行政治审查。
六、拟聘公示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温州消防网(www.wz119.org.cn)上公示五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市人才中心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派遣岗位、劳动报酬、派遣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七、待遇
录用者劳务派遣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温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年收入约2.0-2.5万元,含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宿自行解决。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