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是经民政机关登记,丽水市范围内县(市、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秘书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男性,经济管理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从事管理、营销、农业技术推广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热爱“三农”工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后,择优聘用。
三、聘用后待遇
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保底工资不低于1500元/月,并按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
四、报名方式
报名联系人:高玲玲,联系电话:2536016,传真:2536038。
丽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