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事业编制路政执法人员招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0-09-11 00:00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路政执法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指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北仑区公路管理段
  (二)招聘岗位:路政执法
  (三)招聘指标:4名
  (四)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类或交通工程专业;
  4、30周岁以下(要求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宁波大市户籍或宁波大市生源;
  6、男性,身高在168cm及以上,两眼裸视力在4.8及以上。
  (五)其他应聘条件说明
  1、户籍以2010年9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即高考时户口所在地;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0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4、北仑区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邮寄个人资料形式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9月30日。
  邮寄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区行政中心A座,北仑区交通局办公室。邮编:315800。
  应聘人员请将《2010年北仑区路政执法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可点击下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指定地址。超出规定时间(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的视作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招录机关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10月11日在北仑人才网(www.blrc.com.cn)上进行公布,同时公布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10月1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与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同时在北仑人才网上公布,请务必及时上网查询,按时参加笔试。
  笔试考一门,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写作,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北仑人才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证件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在北仑人才网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将酌情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谈、面试通知》。
  (五)面谈
  面谈时间:详见《面谈、面试通知》。
  面谈对象:入围面试人员。
  面谈主要采取座谈的形式,面谈不计分。
  (六)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时间详见《面谈、面试通知》。
  (七)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以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为保证招聘人选的质量,如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空缺该岗位录用人选或减少该岗位录用人数。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在9月30日前邮寄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考指标将在北仑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四)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北仑人才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五)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六)本招聘公告由北仑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4-86780591;监督电话:0574-86780345。
  宁波市北仑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0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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