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的通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0-09-11 00:00

 

为加快构建我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落实省、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有关政策要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需求,按照编制管理要求,经研究决定,全区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计划
本次共13家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选调)工作人员8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2),其中招聘75名,选调7名。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选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4、选调人员均需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瓯海区卫生局(温州市将军桥兴海路37号)。
3、报名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生源地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交免冠单寸近期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格可到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rsj.ouhai.gov.cn)或瓯海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ohwsj.gov.cn上下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选调)岗位考试资格,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4)招聘(选调)的需求数与报考数达到1:3开考,否则相应核减招聘(选调)计划数或不开考。因比例不足而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数,允许报考者在统一报名结束后三日内改报同类其他岗位。
(5)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0年7月31日。
四、考试内容和要求
1、考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2、医学专业类考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二门;非医学专业类(法律、文秘、会计等)考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和申论二门。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医学专业类总成绩的计算:卫生公共知识占总成绩的3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7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总成绩。
非医学专业类总成绩的计算:卫生公共知识占总成绩的3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申论占总成绩的7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分者,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考核工作由招聘(选调)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等。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rsj.ouhai.gov.cn)、瓯海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ohwsj.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不再替补。
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
整个招聘(选调)过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通告由区卫生局、区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88533932、88530126
 
 
 
温州市瓯海区人事劳动局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局
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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