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永昌堡保护修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程建设需要,经管委会党组研究,报经龙湾区人事劳动局同意,龙湾区永昌堡保护修建管理委员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温州市户籍。
5、报考专业: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预决算、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0年 10月19日—20日(上午9时—下午16时)。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人事劳动局(区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高新大道166号,龙湾中学斜对面,可乘坐603、808中巴车),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近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相关证明;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学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5、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2010年温州市龙湾区永昌堡保护修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取得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6、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7、除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0年9月1日;
8、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0年 10月29日(上午9时—下午16时),到温州市龙湾区人事劳动局(区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100分
3、笔试加分:笔试后,对公开招聘到我市农村、社区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予以笔试总成绩加3分; 对公开招聘到我市农村、社区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予以笔试总成绩加5分。
五、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龙湾区永昌堡保护修建管理委员会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加分、面试成绩顺序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在体检3天前确认放弃资格的,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要求)依次替补。
七、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九、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中考试的时间、地点、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温州龙湾网、温州人才网、龙湾人力资源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盖有村(社区)、乡镇(街道)和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方可取得加分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以及温州市生源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户籍指考入普通高校前的户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永昌堡保护修建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85985799
附件:1.温州市龙湾区永昌堡保护修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龙湾区永昌堡保护修建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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