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绍兴县人事局
绍县人[2010]101号
县机关有关部门:
现将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人社发[2010]298号《关于组织编报2011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县编报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用需求计划的填报范围为经县编委核定的目前尚缺编的党政群机关和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镇街机关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编报)。填报时既要考虑本单位的职位空缺、人员结构和实际需要,又要留有余地,不得超编招考。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今年各招考机关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招考。
二、录用需求计划,包括招考单位的名称、代码、编制数、实有人数、空编数、招考职位、招考人数、学历要求、招考对象、所需专业要求等(表式见文件附表)。各职位对所学专业的要求可以参考教育部《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在符合招录机关对职位专业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将相近相关专业纳入范围,并详细列出相关专业名称。
三、除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外,招考单位不得对学历作特殊限制。学历要求为本科的,不得对是否取得学位作限制。除个别特殊职位外,招考单位不得对性别作限制。非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招考计划,不得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作区分。
四、需求计划的编报程序,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文件规定和上述要求填报好需求计划申报表,一式二份,盖章后于11月15日前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参照办和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84119134、84126031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