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杭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1年杭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报考人员专业资格按以下办法进行审查:
一、招录机关按照2011年杭州市公务员招考计划明确的要求进行专业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专业要求才能报考。
二、招考职位对所学专业有明确规定要求的,按照招考职位明确的专业进行审查。
三、招考职位为专业大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专业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按照专业及研究方向进行审查,具体专业范围由招录机关明确并负责解释。
四、大学专科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专业,由招录机关按照招考职位要求、参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的相近相关专业进行审查,并负责解释。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