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海盐县考试录用公务员
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法律、文秘、财会、土建类部分、工商管理类部分、经济学类部分、经济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如下:
一、“法律”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法律各相关专业。
二、“文秘”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汉语言教育、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中国文学、文秘、新闻学专业。
三、“财会” 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电算化专业。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土建类部分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部分)、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水务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
五、“工商管理类部分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企业管理、投资经济(部分)、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审计学
六、“经济学类部分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国民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
七、“经济学类”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农业经济、财政学、工业经济、金融学、贸易经济、运输经济、劳动经济、保险、国际经济、金融工程、国际贸易(学)、税务、国际商务、信用管理、工业外贸、网络经济学、体育经济、投资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海洋经济学、投资经济、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八、“新闻传播学类”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新闻学、国际新闻、广播电视新闻(学)、体育新闻、广告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编辑学、媒体创意、图书出版发行学
海盐县党政机关招考专业(职位)未纳入上述专业的,按照招考计划中规定的专业要求报考,参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海盐县委组织部、海盐县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中共海盐县委组织部 海盐县人事局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