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下半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瓯海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瓯海区33家事业单位68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9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
3、户籍落户时间截止2010年12月31日。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30日至3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瓯海区府大院内)。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初次参加工作材料、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提交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3张。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5、面向选聘到瓯海区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的,要求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工作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6、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7、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与《领准考证凭证》于2011年1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瓯海区人事劳动局221会议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报考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声乐表演岗位除外):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知识》2科,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计入总成绩。
报考声乐表演岗位的采取先面试后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确定笔试人选(如遇入围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同分者一并进入笔试)。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科目为声乐表演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报考专业不限的岗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二科,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考专业的考生以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专业不限的考生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高分者优先;如再遇同分的,则进行加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登陆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rsj.ouhai.gov.cn)或瓯海党建网(www.ohdj.gov.cn)查询,并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标准执行。
如体检不合格、经考察不宜录用的或自动放弃者,在相应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聘用
在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rsj.ouhai.gov.cn)与瓯海党建网(www.ohdj.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招聘过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劳动局组织实施,由区监察局监督,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通告相关事宜,由区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
瓯海区人事劳动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