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43名教师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0-12-20 00:00

 

2010年12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43名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2011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开发区共有文海实验学校等8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3名教师,其中学正幼儿园、清雅苑幼儿园2家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外,其余6家中小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年12月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计划》(附件一,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 “应届毕业生”,中小学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011届毕业生,含尚未就业的2010届毕业生);幼儿园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2011届毕业生,含尚未就业的2010届毕业生)。
     《计划》中中小学“在职教师”指浙江省内户籍的在职教师且在省内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或浙江省内户籍在职在编公办中小学教师;幼儿园“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幼儿园教师或在职幼儿园教师,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毕业研究生和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被录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非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给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被录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应聘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4、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小学在职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2年及以上且现在中小学任教;幼儿园在职教师要求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幼儿教育工作2年及以上且现在幼儿园任教。以上均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4日至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文化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号路与六号大街交叉口东北处)。
3、报名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二《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进行现场报名。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四、调整报名
        2010年12月26日报名结束后,12月28日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在12月29日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的要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
    经调整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予开考。2010年12月30日,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公布最新报名情况和取消开考的岗位。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2010年12月31日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5%。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笔试时间为2011年1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在2011年1月5日后到“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下载准考证。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同时,在笔试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5%比例折算成总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及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在“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杭州教育城域网(http://www.hzedu.net)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6871715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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