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公开招聘公证员等事业人员公告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浙江省余姚市公证处公证员2名、余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部负责人人选2名(开发区招商中心事业编制)。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公证员
宁波市域常住户口,本科学历,法学、法律类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具有公证员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程部负责人人选
余姚市常住户口,本科学历,工程管理或土木工程、土木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专业,具有工程师任职资格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实际从事建设工程相关工作并满5年以上。
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二、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时间:12月17日一天(8:30至17:00)。
地点:余姚市人事局(市政府大院内)。
办法:报考者持本人户口薄(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和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填写《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并接受资格初审。
准考证领取办法,将另行电话通知报考者。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拟定于12月下旬统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科技和写作等,满分均为100分,闭卷考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职位指标5倍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体检。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考试成绩平列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先;直接进入面试且成绩平列的,另行加试笔试内容。下同)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2010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并在本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者淘汰(附件2),并在本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聘用。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原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对象,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空缺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经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报考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填写。
(二)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职称和等级等均包括以上层次。
(三)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所需报名资料请在报名时一次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报名资格初审的,作不予报名处理;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聘用对象公示等信息均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公布。报考人员对公布、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7天内向余姚市人事局反映。
(六)本公告由余姚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62712807;投诉电话:0574-6272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