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金华市金东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1年金华市金东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按职位招考的方式。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记载为准。
1、“司法警察”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专业不限。
2、“法律”、“乡镇司法助理员”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3、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计算机”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计算机及应用、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组织部、金华市金东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招录机关酌情研究掌握。
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组织部
金华市金东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