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飙车、醉驾从行政拘留变为刑事拘留,普通市民醉驾或记入征信系统
深圳新闻网讯 近日,醉酒驾驶被写入新刑法引起市民广泛关注,究竟醉驾入刑,会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昨日,记者采访交警法律部门解读“醉驾入刑”。
5月1日起醉驾属“犯罪”
市交警局法制科副科长李广群解读“醉驾入刑”,他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中获得高票通过,该修正案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中的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李广群告诉记者,从人大代表提出“醉驾入刑”,到如今正式出台,整个过程效率很高,说明这一改变是符合当前交通安全形势要求,顺应民心的。加大对醉驾、飙车此类危险驾驶行为的打击力度,并上升为“犯罪”,这一处罚十分严厉,也是符合主流,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醉驾入刑很普遍。
根据深圳交通违法处罚条例规定,醉驾将被处以拘留15天,罚款三千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刑法修正案使醉驾违法成本明显提高:拘役期限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罚金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
公务员醉驾将被开除公职
醉驾从“行政拘留”变为“刑事拘留”,被判拘役后,对于普通驾驶人而言,将面临着1至6个月的铁窗生涯,还会因此留下“案底”。受影响更大的,还有公务员、律师这两个群体,一旦被判处醉驾,将面临“丢饭碗”。
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根据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在公务员招考中也明确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在近两年来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行动中,我市有相关规定,凡发现公务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将名单抄送到当事人所在地纪委,进行严肃处理。
深圳海关的公职人员吴先生接受采访时称,海关内部有明文规定,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要受到处分。“以前肯定不至于开除这么严重,但一旦法律规定了,只要是公务员,都会受到约束。”吴先生告诉记者,虽然严厉,但更多的人还是赞成“醉驾入刑”。“这两年来深圳查处酒后驾车如此严,我的同事们大都已经养成了酒后不开车的习惯,非要喝酒,那就打车去吃饭。”吴先生表示,新刑法执行后,公务员醉酒驾驶会丢饭碗,那肯定更多人在喝酒时会三思而行。
除了公务员,律师行业也会受到影响。深圳律师协会负责人表示,一名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律师,是不可能被接纳的。
李广群也解释,今后征信体系越发完善后,如果有犯罪记录,都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工作、出行等带来一系列的麻烦。
实施细则近期出台
醉驾既然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甚至还会丢饭碗,不少市民也提出疑问,那“定罪”是否也该更严谨呢?白先生质疑目前的呼气式酒精检测方式,他称:“这种简单便捷但检测结果却不甚精准的检测方式,不能成为一个人定罪的标准。”
李广群解释,新刑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前,公安部还会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细化执法。醉驾入刑以后,醉驾的判定要进入司法程序,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经由法院审理。新刑法的实施,将会对执法部门提出更高要求,首先对证据要求更加严谨、办案程序也更加严密。而拘役期限长短,罚金数额,也将由法院根据情节、危害程度,对拘役期限长短进行定夺,处以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
网友“来去自如”发问,刑法修正案对醉驾判处拘役的条款比较模糊,100毫升血液中含80毫克酒精与含160毫克酒精的量刑有没有区别?什么情况下判处一个月,什么时候判处半年?对此,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律师解释,对醉驾来说,80毫克/100毫升与160毫克/100毫升虽然都属于醉驾,但两者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的危险程度不同,量刑上肯定会有区别。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统一的量化标准,相信最高人民法院会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醉驾入刑的罪名、罚金多少等情况作出规定。
名词解释
●“醉驾”是醉酒驾驶的简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
●拘役: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