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根据《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平政发〔2008〕16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县3家县级医院45个岗位面向全国“211”工程院校和温州医学院招录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全国“211”工程院校和温州医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具有岗位需求的学历、专业、英语等级等要求。
二、考录单位和岗位
详见《2011年平阳县3家县级医院公开招录需求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3月29日至4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平阳县卫生局政工科(昆阳镇平阳大厦十三楼1310室)。
网上报名:报名者在填写《报名表》后,连同报名相关材料用电子邮件方式发至pywsjzgk@126.com,其原件在4月14日前送至县卫生局政工科查验。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录用单位的条件选择报名。报考平阳县人民医院的考生,可以兼报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或平阳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优先录用);报考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或平阳县中医院的考生不能互相兼报。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由毕业学校提供证明、英语等级证书或英语成绩卡(英语等级考试分数必须达到425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需提供1寸免冠照片3张并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登陆平阳人才网下载http://www.pyxrc.com。
四、考试办法及时间
1、考试办法:考试采用面试办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医学专业知识。面试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4月15日
面试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录用办法
1、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对象。录取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如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学历高的考生;②英语等级高的考生。录用岗位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资格或者出现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依次增补。
2、报考人员被确定录用对象后,在4月20日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录用对象若不签定,依次增补。录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后,需在8月10日前办理录用手续,届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未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3、如岗位录用指标招录未满,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将在2011年5月10前,另行组织招聘,招聘的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定。
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被录用考生一律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录用考生应服从用人单位的岗位安排,服务期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六、本通知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3739367
平阳县人事局
平阳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