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统计执法稽查队选调工作人员的
公 告
为了加强我县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维护依法统计正常秩序,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经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高尚;
2、本县在编在岗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财经类专业;现从事统计工作2周年以上的专业不限(截止时间2011年3月31日)。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31日后出生)。
5、工作满三年以上(2008年3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在现单位工作满二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见习期)。
二、公开选调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差额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要求
1、报名办法:报名者填写《永嘉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报考意见后,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同时须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接受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职位选调计划数不足3:1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计划。
2、报名时间:2011年4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县统计局办公室。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办法
①笔试时间:2011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
②笔试内容:统计法知识及统计基础知识实务。
③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各考生于2011年4月14日到县统计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④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
(三)考察
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列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统计局负责组织,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四)公示、流动
1、从考察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对象。
2、拟选调对象在永嘉人才网、永嘉县统计局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的有关规定,办理流动聘用手续。
3、选调对象办理聘用手续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交接手续,按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7222285
附件:
1、永嘉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1年永嘉县统计执法稽查队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永 嘉 县 统 计 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